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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轻人很清楚地记得,方一甲在这样说了之后,竟然叹了一声:“唉!九十生日,不知是不是能找得到比它更好的?”
叔叔道:“人参是活的,可遇不可求,听其自然,不必强求!”
方一甲又叹了声,把“不必强求”四字,反复念了几遍,点了点头,神情十分感慨。
接下来的情形,年轻人的印象十分深刻:方一甲和他的叔叔,都有一个相当长时间的沉默,两人显然是沉浸在对往事的回忆之中。
看,故事又加入了新的一波,年轻人道出了往事,和他叔叔去见方一甲,而往事之中,又勾起了往事。
当然,这一波又一波的起伏变化,和整个故事,都有关系,最后是可以串连起来的。
叔叔和方一甲沉默了很久,方一甲才问:“那把刀还在吗?”
叔叔点头:“还在,真是好刀。”
方一甲又叹了一声:“那两个人不知还在不在?”
叔叔向年轻人望了一眼:“我们说些往事,你不会沉闷吧?”
年轻人忙道:“当然不会!”
他知道“说些往事”一说可能好几个小时,所以他找了一张舒服的椅子,坐了下来。
方一甲和叔叔在开口之前,又长叹了几声,神情不胜唏嘘,由此可见,往事也有可供缅怀之处。
往事中的往事,和如今不知相隔多少年,可是还是可以联系在一起,这就是世事的奇妙之处。
又过了一会,方一甲才道:“我在南下之际,皆劝他们一起走,可是他们都不肯,开始还有些联系,后来就音讯全无了!”
叔叔却道:“那时候,他们再走,只怕也迟了!他们每一个人的身上,都有那么多”
说到这里,叔叔迟疑了一下,方一甲摇头:“人在江湖,哪个身上没有条人命的,不是你死,就是我亡,有什么好说的!”
年轻人忍不住道:“叔叔,你们在说什么啊?”
叔叔的回答是:“一帮马匪──你要是有兴趣,可以对你说说,这是一个很传奇的故事。”
年轻人这时点头,叔叔和方一甲,于是就说了那帮马匪的故事。
马匪的首领姓焦,单名一个田字。他这个名字也有一个来历,像这种在江湖上混,混了几十年,终于混出了大名堂的人,有的是根本来历不明,不知身世的人。也有的,多少还有点羞耻之心,怕真姓真名地干,罪孽多了,难免众人口中咒骂,祸延祖宗,所以也多有把真姓隐去了的。
焦田是属于哪一种,无由得知,但是他这个名字不是真姓名,却可以肯定。
原来他早年拉了队马匪,只得个和他一样的亡命之徒,只有一杆破步枪,根本不知道能不能发射,因为完全没有子弹。
在这种情形下,如何成得了大气候,于是,和他一开始就在一起当马匪,后来成了他的大军师的那一位,就想出了一个可以大壮声势的办法来。
草莽之中,每多聪明机智之士,混沌之内,也每多勇猛艺高之人,这种人,被天地间的灵气或是戾气孕育出来,踏上正途,便是将军主帅,踏上邪途,便是枪匪贼子,其间似乎是冥冥之中命运的主宰,由不得每个人自作主的。
那个军师根本没有名字,一开始就人人叫他军师,他想出来的办法是“烧田”──每当马队掠劫了一处地方之后,就放火烧经过之处的庄稼。
这本来是一种伤天害理之极的事,民以食为天,东北沃野千里,种的多是高梁、大豆,前者成熟时,一丈来高,放眼望去,一望无际,是著名的“青纱帐”后者成熟时,豆荚自动会爆裂开来,而且大豆多油,更加容易燃烧。
所以一旦放起火来,救火的设备又差,哪里有什么灭火剂,无非是用树枝拍打而已。
(十分令人可悲的是,最近一场特大林火,也还是用这种救火方法。)
所以,山林间忌火,庄稼到了快成熟或成熟等待收割时,也特别忌火,大火一发不可收拾,往往绵延数百里,使上千上万亩土地上的庄稼,变成飞灰,土地变成一片焦黑,使成百个屯子,数以万计的农民,欲哭无泪,一年的生计,全无着落,受尽万千的诅咒,自然也会遭到严厉之极的群众报复。
所以,有作奸犯科,十恶不赦的人,也不敢轻易放火烧庄稼的。可是,军师就赫然提了出来。
当时,一共是五个人,在一所破旧的窝棚之中,窝棚内什么也没有,窝棚之外,是五匹马,马倒是好马,集上偷来的,而沃野之上,有的是牧草,都吃得健马油光水滑,神骏非凡。
窝棚之中的五个人,也全都无精打采,拉队成匪已有一个半月了,超过十次,想侵犯一些小屯子,也全都叫人给击得落荒而逃。
东北地广人稀,有人聚居的村落,都称“屯子”村落中姓郑的多,这个屯就叫郑家屯。每一个屯子,都有类似自卫队的组织,也叫民团。屯子的周围,垒土为墙,和城墙差不许多,坚实的木栅,墙角有了望台,可以老远就看到来犯的人。这种自卫队,不但防马匪,也防俄罗斯强盗──边界那边的俄罗斯人,仗着枪好马快,说不定什么时候,就来抢劫一番,自然,也会有没出息的民族败类,勾引了俄国土匪来抢掠的。
所以,屯子规模不论大小,都有自保之策,大屯子花得起钱,不但请了专人来训练民团,连大炮都有,当然可以大收阻吓之效。
像这种大屯子,五六个土匪小队,正眼也不敢瞧,常言道:柿子拣软的捏,他们找一些小屯子下手,也落得个落荒而逃,这就令得这几个才落草为寇的人,又气又恨,全身的劲都无处去使,自去抡了半天刀──他们的刀,倒全是精光铮亮,挥起来风声呼呼,锋利之极,保证可以一刀把一个人从头到胯,齐中剖成两半!
就在这时候,军师用十分肯定语气,一字一顿地道:“我们放火烧庄稼!”
军师的话一出口,窝棚之中,一片寂静。虽然落草为寇,为的是他们都各自在血液之中,流动着一股桀骜不驯,不肯安份于日出而作,日入而息。在他们血液中奔腾的那种不甘平平淡淡过一生的质素,令他们总要做点与众不同的事,可是在别的方面,他们和千千万万在这幅大地上勤劳耕种的农民,也没有多大的分别。
所以一听到要烧庄稼,没有人说话。
军师不理会别人,目光落在焦田的身上。
焦田那时候,自然不叫焦田,而且,他的身手气概,也和七八年之后,他成了千里荒野上最负盛名的马匪首领时大不相同,所以不必形容他那时的样子,会在后面详细形容他成功之后的情形。
不过为了方便,那时他虽然另有名字,也不妨称他为焦田──反正他日后就是用这个名字的。
焦田迎着军师的目光,喉结上下移动,发出一声古怪的声响,语气十分迟疑:“这不是很合适吧?”
其余各人立即附和。
军师抡起刀来,虚劈了一刀“刷”地一声响,刀光映着他煞白的脸:“非这样不可,不然,我们就别做这一行,种地去!”
军师那时,自然也没有什么权威,所以他的话,引起的反对声更大。军师冷笑,说的话毫不容情,每一句话,都像利刺一样刺进人的心坎中。
(年轻人的叔叔在说到这里时,曾长叹了声:“有些人,天生有煽动他人的情绪,蛊感人心的能力,能使别人放弃自己的想法,而去跟随他。”)
(隔了一会之后,年轻人的叔叔又感叹:“观乎历史上,不论是成大事,或是成大乱的人,好像都有这种天生的本领,而更多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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